需要標準化的CPAP呼吸機滴定協議和后續程序
阻塞性睡眠呼吸暫停綜合癥(OSA)是出現在睡眠障礙中心的最常見的睡眠障礙,使用經鼻持續氣道正壓通氣(CPAP呼吸機)是用于治療這種疾病的主要方法。盡管如此,至今仍然沒有用于CPAP呼吸機滴定的廣泛使用的書面協議和后續程序的標準指南。 當我們認為有可用的實踐參數文件解決了使用LAUP來治療OSA,使用口腔矯治器來治療OSA以及使用自動滴定裝置將CPAP呼吸機壓力輸送給OSA患者時,這似乎更不尋常。 我們知道,CPAP呼吸機治療的依從性是治療效果的重要限制,建立標準治療程序似乎是改善這種狀況的必要條件。 調查數據表明,在認可的睡眠中心中,CPAP呼吸機滴定方案差異很大。1
對來自51個認可睡眠中心的滴定方案進行了審查,所描述的滴定程序在不同的睡眠中心之間變化很大。這些中心中有22%沒有書面協議。盡管“沒有去飽和”是用于確定最終壓力的最常見單一因素(協議的41%),但協議中只有14%提到呼吸暫停、低通氣和氧飽和度降低是考慮壓力變化的原因。最大允許壓力在10厘米水柱至20厘米水柱之間變化,但15厘米水柱和20厘米水柱好像也是等同的數據。對這些方案的審查得出一個結論,即在不同中心接受滴定的同一名患者將接受針對不同CPAP呼吸機壓力的處方。尚不清楚大于或小于“最佳” CPAP呼吸機壓力的壓力是否會對治療依從性產生不利影響,或者在對治療益處產生負面影響之前,可以容忍“最佳”壓力的偏差有多大。
還需要針對后續護理的建議,尤其是考慮到監測治療依從性的最新進展。在沒有標準建議的情況下,預計睡眠中心的CPAP呼吸機隨訪計劃會有明顯的差異。該指南將提供有關下載的依從性數據的時間和使用,后續訪問的時間以及依從性較差時的干預方案的建議。由于缺乏經驗數據,因此這套準則很可能采用共識聲明的形式。但是,該指南將從經驗數據中獲悉,這些數據表明通過早期治療的依從性可以預測長期是否可以成功使用經鼻CPAP呼吸機。2
考慮到這種治療對睡眠醫學領域的重要性,缺乏通用的CPAP呼吸機滴定規程和后續治療程序是一個重大的疏忽。
(葉妮摘自J Clin Sleep Med 2005;1(3):311)
參考文獻
1. Stepanski EJ, Dull R, Basner RC. CPAP titration protocols among accredited sleep disorder centers. Sleep Res 1996; 25: 374.
2. McArdle N, Devereux G, Heidarnejad H, Engleman HM, Mackay TW, Douglas NJ. Long-term use of CPAP therapy for sleep apnea/hypopnea syndrome. Am J Respir Crit Care Med 1999; 159: 1108-14.
(葉妮摘自J Clin Sleep Med 2005;1(3):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