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達醫保年限的睡眠呼吸障礙患者中由綜合睡眠實踐者提供的CPAP呼吸機治療與更高依從性相關
研究目的
持續正壓氣道通氣(CPAP呼吸機)機器是由傳統耐用醫療設備經銷商提供(DME 組)還是由綜合睡眠實踐(ISP 組)直接提供,可能導致患者對氣道正壓通氣治療的依從性存在顯著差異。在本研究中,我們探討了這種差異。
(什么是ISP,一種是英文Independent sleep practice的縮寫,譯為獨立睡眠實踐。獨立睡眠實踐被定義為一個獨立的醫生實踐或多醫生團隊,管理所有睡眠障礙患者并僅通過使用家庭睡眠呼吸暫停測試 (HSAT) 進行診斷測試;獨立的睡眠實踐沒有用于睡眠中心的實驗室。ISP同樣也是英文integrated sleep practice的縮寫,譯為綜合睡眠實踐,是相對獨立睡眠實踐的一種說法,應該是多學科、能力更強的睡眠醫學實踐。綜合睡眠護理是一種醫療實踐,以具有成本效益的方式為患有肺部疾病和睡眠障礙的患者提供完整的服務線。如果認為臨床有必要,臨床評估會輔以高度準確的睡眠測試。目前還查不到更多資料。本文的ISP是指后者,綜合睡眠實踐-編者注。)
方法
這是一項回顧性隊列研究,分析了 3884 名因治療睡眠呼吸障礙而使用新CPAP呼吸機的患者(年齡 18-64 歲)。CPAP呼吸機治療機器的獲得渠道選擇(通過DME或ISP)作為治療過程的一部分,這使得患者選擇和第三方支付可能成為重要的選擇因素。我們分析了兩組在治療 30 天、90 天和 1 年后的依從率和夜間使用持續時間是否存在顯著差異。
結果
相對于 DME 組,ISP 組在開始CPAP呼吸機治療后30 天(71% 對比 66%;P = .004)、90 天(66% 對比 56%;P < .00001)和 1 年(52% 對比 33 %;P < .00001) 的PAP 依從率顯著更高。相對于 DME 組,ISP 組在 30 天(357 對比 345 分鐘;P = .002)、90 天(348 對比 319 分鐘;P < .00001)和 1 年(312 對比 164 分鐘; P < .00001))時使用CPAP呼吸機的持續時間顯著更長。
結論
這項研究表明,通過綜合睡眠實踐接受CPAP呼吸機治療的患者無論短期還是長期CPAP呼吸機依從率均得到改善。由于當前的醫療保健趨勢推動睡眠醫學實踐采用慢性病的護理管理模式,因此需要進一步研究CPAP呼吸機的獲得渠道,更好地了解通過傳統 DME 經銷商接受CPAP呼吸機的利益權衡。
(葉妮摘自 J Clin Sleep Med. 2021;17(1):3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