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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P呼吸機使用小時數與達到正常水平嗜睡度和日間功能的關系
時間:2019-05-16 作者:北京思力普睡眠研究所 【原創】
研究目的:證據顯示,為了維持治療效果,阻塞性睡眠呼吸暫停(obstructive sleep apnea, OSA)的經鼻持續氣道正壓通氣(continuous positive airway pressure, CPAP呼吸機)治療必須每晚都使用。仍然未知的是每晚需要使用多長時間才能使功能恢復正常。本研究,使用了概率單位分析和分段回歸來估計劑量-反應功能,估計了相對于CPAP呼吸機每晚使用時間、使嗜睡度和日間功能恢復正常水平的可能性。
設計:多中心,半試驗性研究。
地點:美國和加拿大的七家睡眠中心。
參與者:患有重度OSA的患者(總隊列n=149;納入的參與者編號從85-120,取決于分析的結局)。
干預:CPAP呼吸機。
數據和結果:在治療之前和治療后3個月,參與者完成一天的測試,包括測量客觀和主觀日間嗜睡度以及功能狀態。在轉歸不同的人當中,治療有反應者和無反應者每晚使用CPAP呼吸機的平均時間存在顯著的差異。用Epworth嗜睡度量表(4小時)、多次睡眠潛伏期試驗(6小時)以及與嗜睡度相關的功能結局調查問卷(7.5小時),來確定了能夠得到進一步改善的CPAP呼吸機每晚使用時間閾值。客觀和主觀日間嗜睡度顯示使用時間增加與達到正常水平之間存在線性劑量-反應關系(P<0.01),但功能狀態需要達到7個小時。
結論:我們的分析提示每晚使用CPAP呼吸機時間較長的患者,有更高百分比達到正常功能,但不同結局中達到充分使用的時間各不相同。
(程勇泉摘自 SLEEP 2007;30(6):71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