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塞性睡眠呼吸暫停患者PAP呼吸機手動壓力滴定臨床指南
氣道正壓通氣(PAP呼吸機)裝置用于治療睡眠呼吸障礙(SRBD)患者,包括阻塞性睡眠呼吸暫停(OSA)。在患者被診斷患有OSA后,當前的實踐標準涉及進行有人值守的多導睡眠監測(PSG),在整個記錄期間調整氣道正壓以確定維持上呼吸道通暢的最佳壓力。持續氣道正壓通氣(CPAP呼吸機)和雙水平氣道正壓通氣(BPAP呼吸機)代表兩種形式的PAP呼吸機,在PSG期間手動滴定以確定隨后在夜間使用的CPAP呼吸機單一固定壓力或BPAP呼吸機在吸氣和呼氣相的兩個固定氣道正壓(分別為IPAP和EPAP)。美國睡眠醫學會的PAP呼吸機滴定特別工作組審查了現有的文獻。根據這項審查,工作組制定了這些臨床建議,用于進行CPAP呼吸機和BPAP呼吸機滴定。主要建議如下:
(1)所有潛在的PAP呼吸機滴定候選人應在滴定前接受適當的PAP呼吸機教育、動手演示、周到的面罩試戴和預先滴定適應。
(2)CPAP呼吸機壓力(BPAP呼吸機患者的IPAP和/或EPAP)應增加或達到建議的最大CPAP呼吸機壓力(BPAP呼吸機患者的IPAP),直至消除以下阻塞性呼吸事件(無特定順序):呼吸暫停、低通氣、呼吸努力相關覺醒(RERA)和打鼾。
(3)對于兒童和成人患者,建議最小起始CPAP呼吸機壓力應為4 cm H2 O,對于BPAP呼吸機適應的兒科和成人患者,推薦的最小起始IPAP和EPAP應分別為8 cm H2 O和4 cm H2 O。
(4)患者<12歲,建議最大CPAP呼吸機壓力應為15 cm H2 O(如果使用BPAP呼吸機,建議最大IPAP為20 cm H2 O);患者≥12歲,建議最大CPAP呼吸機壓力應為20 cm H2 O(如果使用BPAP呼吸機,推薦最大IPAP為30 cm H2 O)。
(5)建議的IPAP-EPAP的最小壓差為4 cm H2 O,推薦的最大IPAP-EPAP壓差為10 cm H2 O
(6)CPAP呼吸機壓力(BPAP呼吸機患者的IPAP和/或EPAP,視呼吸事件類型而定)增加時間間隔應不小于5 min,每次至少增加1 cm H2 O,目的是消除阻塞性呼吸事件。
(7)如果患者<12歲,觀察到1次以上阻塞性呼吸暫停可以增加壓力;如果患者≥ 12歲,觀察到2次以上阻塞性呼吸暫停可以增加壓力。增加壓力可從任何CPAP呼吸機壓力(或IPAP)水平開始增加。
(8)對于<12歲的患者,觀察到1次以上低通氣可以增加壓力;對于≥12歲的患者,觀察到3次以上低通氣可以增加壓力,增加壓力可從任何CPAP呼吸機壓力(或IPAP)水平開始增加。
(9)對于<12歲的患者,觀察到3次以上呼吸努力相關覺醒(RERA)可以增加壓力,或者對于≥12歲的患者,觀察到5次以上呼吸努力相關覺醒(RERA)可以增加壓力,增加壓力可從任何CPAP呼吸機壓力(或IPAP)水平開始增加。
(10)對于<12歲的患者,觀察到1分鐘以上的大聲或明確的打鼾可以增加壓力;或者對于≥12歲的患者,觀察到3分鐘以上的大聲或明確的打鼾可以增加壓力,增加壓力可從任何CPAP呼吸機壓力(或IPAP)水平開始增加。
(11)分夜CPAP呼吸機或BPAP呼吸機滴定研究的滴定算法應與整夜的CPAP呼吸機或BPAP呼吸機滴定研究相同。
(12)如果患者對CPAP呼吸機的高壓不舒服或不耐受,可以對患者進行BPAP呼吸機試驗。 如果在滴定研究期間CPAP呼吸機壓力在15cm H2O時仍持續存在阻塞性呼吸事件,則患者可以轉換BPAP呼吸機試驗。
(13)滴定研究后選擇供患者使用的CPAP呼吸機或BPAP呼吸機壓力應體現出對患者阻塞性呼吸的控制:在選定的壓力下,呼吸紊亂指數(RDI)優選應<每小時5次,最低海平面的SpO2高于90%, 以及可接受的漏氣參數。
(14)最佳的滴定:可使RDI <5至少持續15分鐘,并且應包括在仰臥REM睡眠時,在選定壓力下睡眠不會持續被自發微醒覺或覺醒事件中斷。
(15)良好的滴定:可使RDI降低≤10或如果基線RDI <15,可使RDI降低50%。并且應包括在仰臥REM睡眠時,在選定壓力下睡眠不會持續被自發微醒覺或覺醒事件中斷。
(16)適當的滴定:不會使RDI降低到≤10,但會使RDI從基線水平降低75%(特別是在嚴重的OSA患者中),或者在選定的壓力下,除了仰臥REM睡眠沒有出現時都能滿足最佳或良好的滴定分級標準。
(17)不可接受的滴定:是指不符合上述任何一種等級的滴定。
(18)如果初始滴定未達到最佳或良好等級,則應考慮重復PAP呼吸機滴定研究,如果是分夜PSG研究,滴定持續時間應> 3小時。
(葉妮摘自J Clin Sleep Med 2008;4(2):157-171.)